一、目 的:
鴻海教育基金會相信「生命不可限量」,希望幫助孩子不因家庭因素而限制他們的發展機會,因此特設「鴻海獎學鯨」獎助學金,協助學生即使家境清寒,也能順利求學,悠遊於學習之海中。
二、名 額:
五佰名(主辦單位保留視申請情況不足額錄取或表現優異增額錄取之權利)
三、金 額:
一學期總金額為新台幣五仟元至兩萬五仟元,一學年(上學期+下學期)總金額為新台幣一萬元至五萬元,根據申請學生113學年度註冊單上學雜費及其他與學習相關費用(住宿費不列入獎助範圍,且基金會保留裁決是否列計逐筆費用之權)合計之繳費金額,再依據級距提供獎助學金(詳情請見下表,每學期最高獎助學金上限為新台幣25,000元),一次發放一學年之獎助學金。
四、申請資格:
(一) 有學籍(不含五專前三年)之日間部、進修學士班、碩士班、博士班,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(不包括延修生、空中大學、在職專班、學分班之學生)。
(二) 112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(含)以上、操行成績75分(含)以上,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。※如成績單上以GPA顯示當學期總分,請協助以貴校換算標準換算為百分制成績。
(三) 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(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,並須附上相關證明,如中低收入戶、低收入戶或里長、師長、社福機構證明):
- 家境清寒之邊緣戶
- 家庭突遭變故、家長非自願性失業、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
- 112或113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
- 112或113年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者
五、申請時間:
民國113年9月1日~民國113年10月11日中午12點前。
※10/11中午12點截止收件,逾時恕不受理。
六、檢附文件:
申請人需於期限內,完整填具並依照繳交項目順序排序,完成下列文件:
*除非有註明非必填,否則均需填寫,若有必填選項未填寫,則主辦單位有權認定為報名不完全而取消資格
七、申請須知
(一) 檔案名稱統一命名為「2024鴻海獎學鯨(大學組)_學號_姓名」或「2024鴻海獎學鯨(碩博組)_學號_姓名」
(二) 為響應環保,請勿郵寄紙本資料至本會,收到亦不受理。
(三) 請至線上表單填寫申請資訊,以利基金會進行複查。※ 注意:審查期間若認為有必要須面談,請配合本會的時間地點準時報到
(四) 填寫申請表單時,請務必使用學校電子郵件投件申請,基金會將以所填寫之信箱作為主要聯繫管道(例:sample@ntu.edu.tw、sample@mail.fju.edu.tw),凡用個人信箱(Gmail、Yahoo mail...等)發送申請者,一律視為不合格件,且不另行通知。
八、甄選方式:
由本會邀請評審委員審核評選,本會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九、甄選結果公佈:
請於113年12月10日自行至本會官網查詢獲獎公告。
十、獎助學金之頒發:
(一)由本會通知獲獎人於指定時間內領取,逾期視同放棄,不另行通知。獎助學金之發放,應由獲獎人本人領取獎助學金並簽領收據,相關賦稅問題,概由獲獎人自行處理,所提供之帳戶亦應為申請人本人之帳戶,倘若提供他人帳戶,本會有權利決定是否具有獲獎資格。
(二)獎助學金於民國114年1月31日前一次發放,將匯款至獲獎學生帳戶內。
十一、其他:
(一)依據財團法人法第 25 條第 3 項第 2 款規定,財團法人應主動公開「前一年度之接受補助、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助、捐贈名單清冊,且僅公開其補助、捐贈者及受獎助、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(獎)助、捐贈金額」,受補助者如不同意公開前一年度之受助姓名、名稱及金額、物品等,得「事先」以「書面方式」向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聲明拒絕本會公開其姓名、名稱及受補助金額、物品等。(二) 本人若出席主辦單位(包括鴻海科技集團與關聯企業)舉辦之各項活動(如鴻海慈善嘉年華會接受表揚、研究經驗分享會…等等),同意主辦單位可使用相關活動紀錄之照片及動態影像。
(三)主辦單位保有活動最終解釋權,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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